郑杨贵律师亲办案例
掌握有力证据,一次性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来源:郑杨贵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14
浏览量:278

开庭法院上饶县人民法院

案号 (2019)赣1121民初3553

基本案情:

原告XX和被告张X2010年相识并自由恋爱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且被告经常对原告实施家暴。双方无法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只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办案过程:

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较多最主要的就是被告对原告有严重的家暴行为。法院对家暴行为的认定还是比较严格的,要证明对方有家暴必须有扎实的证据佐证。笔者仔细询问委托人是否有证据方面的准备。委托人告知笔者有去派出所报警以及去过医院治疗。司法实践中受害者的报警记录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都是非常有利的家暴证据。公安机关会有出警记录,而且会做询问笔录,详细记录事情的时间,起因和经过等,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现实生活中,需要调查此项证据时,公安机关往往不予配合,笔者立案后携带法院的立案通知书第一时间去派出所调取到了当时的材料。同时要求委托人提交医院方面的材料以及一些有用的聊天记录。

这些证据在庭审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有力证明了被告实施的严重家暴行为,被告开始还妄图狡辩为自己开脱但在强有力证据面前无力反驳,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顺利解除了婚姻关系。

判决结果:

一,原告黄XX与被告张X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儿张XX随被告张X生活。由被告负责抚养,生活费按每年5500元算至十八周岁,共计71500元,由原告黄XX从2019年起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14300元,分五年付清。

三,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原告黄XX自愿负担

案件点评:

1

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亲朋好友以及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但是要注意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才能有效

2

医院的诊断证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

3

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4

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会有出警记录,而且会做询问笔录,详细记录事情的时间,起因和经过等,只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现实生活中,需要调查此项证据时,公安机关往往不予配合,可以请律师帮忙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调取。

5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6

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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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杨贵
  • 执业律所: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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