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贵律师亲办案例
陈XX诉潘X、陈XX民间借贷纠纷案
来源:郑杨贵律师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量:155

开庭法院:信州区人民法院

案号: (2019)赣1102民初967号

被告潘X与陈XX于2017年2月10日向陈XX借款100000元,被告潘X出具了借条,约定2017年5月偿还,被告一直未能偿还。陈XX于2017年8月12日将10万元债权转让给陈XX。两被告还是一直未能按期还款,故原告诉至法院。

办案过程:

本案是比较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我接手此案后立即开始撰写起诉状,整理相关证据,当事人提供的借条详细完备,均未超过诉讼时效。为保障执行的顺利履行,我到市房管局、车管所调查对方房产和车辆信息,立案的时候就申请财产保全,和法官一起及时查封了对方的财产。本律师采取的这些措施让被告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从一开始拒不还款蛮横态度到后来主动找到本律师表达协商意向。经过多次协调最后在法官主持下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一、原告陈XX自愿同意被告潘X、陈XX于2019年7月20日前将被告所欠10万元借款归还;

二、若被告被告潘X、陈XX按上述协议第一项约定履行完毕,则原告陈XX免收借款利息;若被告潘X、陈XX未能按上述协议完全履行债务,则原告陈XX有权要求被告被告潘X、陈XX支付2万元利息,并有权就所有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点评:

在说明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向读者朋友说明一点,要慎重出借,对于自己不了解的借款人,或是朋友介绍的借款人,一定要在查明对方财产状况的情况下再借款,并要求借款人尽可能提供财产担保。因为我们近期审理的案件中有很多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并不相识。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在追偿时要注意:1、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最长不能超过20年,在出借款后要及时的想借款人主张权利,且在每一次主张权利时都要留下一定的凭证,避免以后诉讼时没有证据。2、对于有担保的案件,在追偿时可以向借款人与担保人一并追偿。对于担保物,一定要及时办理抵押登记,诉讼时及时申请法院进行查封。3、借款追偿有多种途径,在追偿时可以多种途径并用,对于一时难以给付现金的,给付一定对价的物品也是可以的。4、要经常要求借款人提供自己的财产状况,在借款人财产状况不良的情况下及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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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杨贵
  • 执业律所: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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