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贵律师亲办案例
周X与辜XX离婚纠纷案
来源:郑杨贵律师
发布时间:2018-09-10
浏览量:458

开庭法院:上饶县人民法院

案号:   (2018)赣1121民初3771号

原告周X和被告辜XX由于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决定诉讼离婚。


办案心得:

当事人要进行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做好诉前准备,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面就诉前准备和提起诉讼的大致流程作简述:◆第一部分:【诉前准备】一、首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书写离婚诉状:第一部分,写明被告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基本个人信息。第二部分,写清基本诉求(例如:请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第三部分,写清离婚事实和理由。第四部分,写明呈诉法院名称并由原告签名和起诉日期(年月日)。(个人没有写作能力,可以找他人或律师代写。)三、准备证据:【1】起诉离婚需要有离婚的理由,而离婚理由是否正当合理,则需要证据来加以证实,用事实依据证明提出离婚的合理性。这个事实依据就是证据。【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二部分:【到有权管辖法院申请立案】(1)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一式三份);(2)当场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建议同时带上户口本;(3)当场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明);(4)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无子女的略);(5)提交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无共同财产的略);(6)如有其它相关证据,可一同提交;(7)填写立案申请书;(8)缴纳诉讼受理费;(9)法院出具相关票据及受理回单。◆【司法名词解释】【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调解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女儿被告抚养,原告享有探视权;2018年子女抚养费2000元,原告在12月31日前向被告支付,原告从2019年开始,每年支付子女抚养费5000元至十八周岁

三,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承担


案件点评:

第一次诉讼就可以把婚离掉吗?如果没有确凿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就怒气冲冲提起离婚诉讼,结果自然是判不离,此时你只有吃惊与无奈:原来结婚不易,离婚也难。法院对待离婚问题很慎重,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意味小孩心灵可能遭受重创,意味对财产的重新分配。不轻易判离婚,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司法实践的原则之一。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当事人理性考虑是否提起婚姻诉讼。法律在鼓励提供稳定团结的婚姻关系的同时,也保障离婚的自由。第一次离不掉,自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没有特别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离是。这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你不断提起离婚诉讼,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没感情。可以说,第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是作为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最有力证据之一。如果第一次在没有任何证据之下的离婚诉讼,你的律师跟你说“判离绝对没问题”或根本没有跟你明确说第一次是否能离得掉的问题,此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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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杨贵
  • 执业律所: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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