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贵律师亲办案例
吴X与陈X离婚纠纷案(第二次诉讼)
来源:郑杨贵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28
浏览量:253

开庭法院:上饶县石狮人民法院

案号:   (2018)赣1121民初3137号

原告吴X和被告陈X由于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决定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离,之后双方感情依旧没有好转原告吴X坚决要求离婚。


办案过程:

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是基本判离的,不管原告以什么理由提出离婚是否有相关证据,但现实中也有例外,所以代理此类案件不能掉以轻心,牢牢把握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挽回的核心原则,搜集证据,撰写代理意见。双方自第一次诉讼后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足以证明双方感情毫无好转迹象,挽回绝无可能。但如何证明分居是本案的难点。本律师让原告去移动大厅打印双方通话记录,证明双方自第一次诉讼 后根本没有联络,明显是处于分居状态。这一有利证据的提交使得法官态度明显偏向我方,庭审中优势明显占据了非常有利的位置,最终顺利判离,当事人也很满意。


调解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女儿陈XX,儿子陈XX由被告抚养,原告享有探视权;

三,原告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时间,节假日可带孩子出去,节后送回

四,原告一个星期内协助被告将女儿户籍迁至被告户籍处

五,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承担


案件点评:

第一次诉讼就可以把婚离掉吗?如果没有确凿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就怒气冲冲提起离婚诉讼,结果自然是判不离,此时你只有吃惊与无奈:原来结婚不易,离婚也难。法院对待离婚问题很慎重,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意味小孩心灵可能遭受重创,意味对财产的重新分配。不轻易判离婚,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司法实践的原则之一。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当事人理性考虑是否提起婚姻诉讼。法律在鼓励提供稳定团结的婚姻关系的同时,也保障离婚的自由。第一次离不掉,自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没有特别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离是。这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你不断提起离婚诉讼,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没感情。可以说,第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是作为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最有力证据之一。如果第一次在没有任何证据之下的离婚诉讼,你的律师跟你说“判离绝对没问题”或根本没有跟你明确说第一次是否能离得掉的问题,此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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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杨贵
  • 执业律所: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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